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原指定保荐代表人郝晓鹏先生、刘帆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现因郝晓鹏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郭宇曦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郝晓鹏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刘帆先生和郭宇曦女士,持续督导期间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郝晓鹏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郭宇曦女士简历
郭宇曦女士,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经参与执行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郭宇曦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