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2,751,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江山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2-051),福华科技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2022年7月27日到2023年1月26日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107,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华科技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07,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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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 1: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除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外,福华科技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11月14日减持公司股份10,654,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0日、2022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58)、(临2022-08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福华科技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时,由于误算操作时间,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69,100股,较减持计划提前2个交易日实施了减持,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误操作导致提前减持及致歉公告》(临2022-061))。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