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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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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2—12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宣告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法院宣告破产。

  ●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继续跟进宝沃汽车公司破产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11月29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本院”)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2022)京01破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2年4月22日,本院裁定受理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汽车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宝沃汽车公司清算组担任宝沃汽车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确认结果及经评估确认的债务人资产情况,宝沃汽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经明显小于负债、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截至目前,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综上,宝沃汽车公司已具备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管理人提请宣告宝沃汽车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宝沃汽车公司由于财务枯竭,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保护宝沃汽车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已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详见临2022-041号公告)。法院已于2022年4月22日裁定受理宝沃汽车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临2022-046号公告)。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宝沃汽车公司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详见临2022-015号公告、临2022-044号公告、临2022-052号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

  宝沃汽车公司破产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跟进宝沃汽车公司破产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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