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数量119,586,584股,占公司总股本29.9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云福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数量61,150,62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彩玲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数量50,032,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2.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曹亮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数量1,240,818股,占公司总股本0.31%。上述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数量232,010,348股,占公司总股本58.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赵磊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96,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80.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云福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8,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6.6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彩玲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4,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7.9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曹亮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1,24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99.93%。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49,74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4.5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赵云福、林彩玲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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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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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赵磊、赵云福、林彩玲的股份质押不属于补充质押情况,本质上属于股份质押的展期,其在本次质押前已质押股份将于2022年12月2日到期,于本次质押手续办结后再行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前次质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
1、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赵磊、赵云福、林彩玲、曹亮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个人薪酬、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投资收益等。
2、本次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赵磊、赵云福、林彩玲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用于债权类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强制平仓的情形,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