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100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31,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50%,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后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莎燕女士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04%,不超过个人持股的2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仍不会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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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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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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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李莎燕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李莎燕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李莎燕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减持相关承诺。
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99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2年5月6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灵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1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后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赵灵芝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因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灵芝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赵灵芝女士当前持股数量为1,21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3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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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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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后取得的股份。因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赵灵芝女士的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赵灵芝女士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