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以下简称“2亿元额度现金管理”),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亿元额度现金管理购买情况
1、2022年11月16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4,9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SDVY202223675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40%或4.40%(年化)
收益起算日:2022年11月18日
收益到期日:2023年04月03日
公司投资金额:4,9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2022年11月16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5,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SDVY202223676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39%或4.45%(年化)
收益起算日:2022年11月18日
收益到期日:2023年04月04日
公司投资金额:5,1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信用风险。券商收益凭证以券商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券商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券商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和开展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理财产品、开展风险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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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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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2亿元额度现金管理购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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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开展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购买的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雪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雪女士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有关规定,特向公司董事会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雪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雪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雪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王雪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雪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将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自由贸易单元开立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该账户将作为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账户连接中国境内的成员企业。
同意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设立跨境全功能资金池,并同意以下3家公司加入全功能资金池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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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额度以中国人民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资金池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前后对照表见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选举刘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丽娜女士简历见附件2)。
刘丽娜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伦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提议推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越冬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且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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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丽娜个人简历
刘丽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丝路大学联盟知识产权子联盟秘书长、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理事、榆林市仲裁委委员会仲裁员、西安碑林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刘丽娜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能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君股份”)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以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利君控股”)作为主办企业,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开展上海自由贸易区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拟申请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额度以中国人民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资金池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便于公司的跨境资金集中管理,支持公司与池内成员单位之间的经营性资金管理活动。
鉴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拟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指定利君控股为主办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主办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三)合作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四)资金池成员: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后续公司可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参与该项业务的成员子公司名称及数量。
(五)业务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六)资金安全性
1、公司确保入池的成员单位是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全资子公司,确保公司对资金池的有效管控。资金池业务实施主体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金池额度的情况。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单位不符合入池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2、公司资金池专用账户仅用于满足资金池成员间的经营性融资需求、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财务管理需求、外汇结售汇管理需求、公司内及公司与上下游集中收付需求等,不用于办理非资金池业务或其他结算业务,账户内资金不用于非自用房地产和股票市场投资。
3、公司归集入池资金将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遵循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4、公司搭建资金池后的入池资金为资金池成员企业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无外部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池,资金池使用合规合法;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
5、公司将遵循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责任与义务。
二、资金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风险提示
资金池业务的实施尚需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该业务存在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及国际形势,对资金加强管理,降低资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银行相关管理要求办理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办理公司范围内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池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对所有资金池内的资金及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合规合法地开展资金池管理业务。
三、开展资金池业务的目的
本次开展全功能型跨镜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主要是为了支持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助力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国际市场,实现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的经营需要。通过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跨境资金的集中管理,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提升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以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作为主办企业,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上海自由贸易区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拟申请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额度以中国人民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资金池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跨境资金归集管理,能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能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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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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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