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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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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8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共有9名董事参与表决。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交易进程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名称修改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11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11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办公会议事规则》(2022年11月)。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相关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3)。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0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三)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共有4名监事参与通讯表决。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2.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3. 资助额度:3,430万元人民币;

  4. 资助期限:签署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三年;

  5. 资助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概况

  2019年12月24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招商局港口的参股子公司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天津海天的控股股东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商业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执行,贷款期限为三年,用于确保天津海天维持现有的正常经营和资金结构。该笔财务资助将于2022年12月25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满足天津海天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招商局国际投资拟对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天津海天的控股股东天津港股份继续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贷款期限展期三年,原借款协议的其余条款不变。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玉彬先生现担任天津海天的副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交易进程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非关联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天物流园B库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余雷

  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2007年9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6103946M

  股权结构:天津港股份持股51%,招商局港口全资子公司LONGRIGHT LIMITED持股49%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简要历史沿革

  天津海天于2007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由天津港股份和LONGRIGHT LIMITED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天津港股份出资比例51%,LONGRIGHT LIMITED出资比例49%。天津海天位于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海天物流园郑州道971号,是东疆保税港区封关运作首批进驻企业之一。

  (三)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开展情况:天津海天主要业务为保税港区仓储设施的建设、租赁及园区公共服务,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等。自成立至今,天津海天在仓库租赁方面先后引入天津东疆国际航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天津信恒永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赫阳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保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进驻园区开展业务,经营业务包括一般贸易出口装箱、出口分拨、“一日游”、进口VMI配送、进口乳制品分拨、跨境电商等多种类型。全年园区集装箱处理量60,000TEU、进口乳品5万吨、其他保税进口货量3万方。在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方面,已有二十多家试点企业和试点平台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成为九家银行的指定监管仓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与本公司关系

  天津海天系招商局港口的参股子公司。天津海天副董事长李玉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天津海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招商局国际投资向天津海天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海天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天津海天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除2019年12月招商局国际投资向天津海天提供的期限为三年的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以外,公司未向天津海天提供其他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七)财务资助展期对象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天津海天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借款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财务资助额度:3,430万元人民币;

  财务资助用途:确保天津海天维持现有的正常经营和资金结构;

  财务资助展期期限: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三年;

  财务资助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还款保障措施:本次公司与天津海天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借款,公司将及时跟踪天津海天的生产经营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五、被资助对象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A区

  法定代表人:焦广军

  注册资本:28.94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2年9月29日

  营业期限:永续

  经营范围:商品储存;中转联运、汽车运输;装卸搬运;集装箱搬运、拆装箱及相关业务;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商业及各类物资的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有房屋、货场、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43818

  股权结构:显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81%,其他公众股东持股43.19%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与本公司的关系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的控股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天津港股份按出资比例向天津海天提供同等条件的3,570万元贷款。

  六、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招商局国际投资自筹。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支持天津海天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求及业务开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招商局国际投资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天津海天的控股股东天津港股份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积极跟踪天津海天的日常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天津海天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有助于解决天津海天的资金需求,具有必要性。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股东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是适宜合理的,双方股东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参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支持天津海天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求,并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不存在利益转移,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公司累计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94,119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十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2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商港口”)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所涉及的项目可以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46,779.8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5,434.21万元、应付未付款12,522.98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计2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52,74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2,829,121.3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997,34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7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兼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6,553,949.46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277,831.75元(含税)。

  注2:招商银行前海分行755901172210858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的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25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汉港配套改造项目的预计建设进度,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2020年分别投入7,900万美元、28,100万美元用于新建油码头及油罐区,分别投入1,248万美元、17,960万美元用于购置岸桥、场桥等操作设备,并预计在2020年前全部使用完毕。由于汉港配套改造项目进度延后,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将18,599.7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截至2022年10月31日,汉港配套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254.0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46,779.8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5,434.21万元、应付未付款12,522.98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含应付未付款12,522.98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前述款项,直至公司募投项目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商务谈判、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节约了项目建设支出。

  2.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资金收益。

  3.部分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存在分期付款条件,尚未支付的项目质保金还需一定周期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届满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6,779.8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5,434.21万元、应付未付款12,522.98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尚未支付的项目质保金等相关工程尾款。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9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 疫情期间参会注意事项:由于目前处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疑问,均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须提前(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7.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

  B股股东应在2022年12月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8.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

  2. 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至4.00业经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且提案2.00亦经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3.00、提案4.00将以特别决议批准。提案1.00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1.00、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2.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2022年12月22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4.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1872

  2. 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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