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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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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5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吉成”),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0万元(未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吉成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6,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含收购、新设控股子公司)、不同控股子公司(含收购、新设控股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天通吉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5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3,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42902337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俞敏人

  注册资本:28499.6841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软件开发与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光通讯电子专用设备、微电子专用设备、圆盘干燥机、其他环保设备、数控机床、工业自动化设备、模具的制造、加工;精密机械加工;普通货运;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授信申请人: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

  1.1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2 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以第1.1条所述各项范围为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 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1.4 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对此予以确认。

  2、授信期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止。

  3、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3,7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6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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