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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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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225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2022年11月3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1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1月29日(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光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光华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7,6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光华股份”股票。

  发行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特别提示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225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20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9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6元/股。

  根据《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848.08469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8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倍数为3,488.03764倍,中签率为0.0286694154%。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2022年11月3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2022年11月3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于2022年11月30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2年11月2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本次发行提供有效报价、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为2,680家,配售对象数量为11,819个。其中,19家投资者管理的20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网下申购。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661家,配售对象数量为11,799个,有效申购数量为2,349,130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

  请上述未按照《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将整改报告签字盖章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xzq_ipo@163.com。

  其余2,66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79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2,349,13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

  注:A类投资者指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B类投资者指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C类投资者指除A类、B类外的其他投资者。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零股134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同泰慧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为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零股与其本身获配的股份总和未超过有效申购数量。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6553462、010-66551593

  邮箱:dxzq_ipo@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15层

  

  发行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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