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9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通过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通过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王壮鹏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由76,430,000股减少至72,3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7.35%减少至35.35%。
●本次权益变动后, 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6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4%。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王壮鹏先生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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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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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持主体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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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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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仅为王壮鹏先生本人,其余一致行动人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壮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9.84%减少至27.84%,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0.94%减少至38.94%。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