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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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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姜雪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姜雪飞、彭卫红、黄治国组成,姜雪飞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钟明霞、周俊祥、姜雪飞组成,钟明霞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俊祥、钟明霞、朱雪花组成,周俊祥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治国、周俊祥、余忠组成,黄治国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雪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曙光先生、彭卫红女士、余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余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金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琼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全体职工代表现场表决,选举孙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孙新先生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0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于当天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姜雪飞

  2、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姜雪飞、朱雪花、余忠、彭卫红;

  (2)独立董事:钟明霞、周俊祥、黄治国。

  上述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上述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杨林

  2、监事会成员:

  (1)股东代表监事:杨林、何玉娟;

  (2)职工代表监事:孙新。

  上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姜雪飞

  2、副总经理:姜曙光、彭卫红、余忠

  3、财务总监:赵金秋

  4、董事会秘书:余忠

  余忠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证券事务代表:朱琼华

  朱琼华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朱琼华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李泽宏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袁进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刘保海先生届满离任;袁进先生仍担任公司设备部总监,刘保海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泽宏先生、刘保海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袁进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7,000股,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谨对上述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李泽宏先生、监事袁进先生、监事刘保海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姜雪飞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厦门大学EMBA硕士,现兼任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会长。1995年5月创办本公司,自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曙光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日,姜雪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7,821,72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姜雪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朱雪花女士(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南开大学EMBA硕士。1995年5月创办本公司,自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披露日,朱雪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245,44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朱雪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余忠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复旦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工商管理博士(DBA),正高级经济师。自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余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82,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余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彭卫红女士(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湖南大学EMBA硕士。自2000年起,历任制造部工程师、主管、经理、总监以及技术中心主任等职务。自2010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1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彭卫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16,56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彭卫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钟明霞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4年1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1990年至1993年任中山大学法律系讲师;1994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自2018年10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钟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钟明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周俊祥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2月出生,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并从事独立审计和评估工作,历任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评估公司总经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及深圳市政府天使母基金的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自2019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周俊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周俊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黄治国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中山大学EMBA硕士。1998年9月至2012年12月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室经理、美的学院创办院长、美的小家电管委会成员兼运营与人力资源总监等;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于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副总裁兼华南事业部总经理、企管部总监等。现任长沙市玉台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席顾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职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湖南东方雷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黄治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黄治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1、杨林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EMBA硕士。2007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设计部经理、总监,现任公司设计部总监。自2018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6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杨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何玉娟女士(股东代表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经济师。2014年参加工作,入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金会计,2015年6月入职公司投资部,现任公司投融资专员。

  截至披露日,何玉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何玉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孙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武汉大学EMBA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双汇集团四川商业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负责人、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披露日,孙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孙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1、姜雪飞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2、姜曙光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3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EMBA硕士。2008年3月起任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10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姜曙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日,姜曙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46,36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姜曙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彭卫红女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4、余忠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同上。

  5、赵金秋先生(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高级经理、深圳崇达财务总监等职务。自2018年8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披露日,赵金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5,33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赵金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朱琼华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9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湖北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17年7月加入公司至今,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朱琼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20-2A-088)。

  截至披露日,朱琼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朱琼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周二)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姜雪飞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74,486,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6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68,399,5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9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087,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6,088,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6,087,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4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5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姜雪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4,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

  1.02选举朱雪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4,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

  1.03选举余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20,8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22,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93%。

  1.04选举彭卫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4,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钟明霞女士、周俊祥先生、黄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钟明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4,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

  2.02选举周俊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4,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

  2.03选举黄治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4,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杨林先生、何玉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袁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杨林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1,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4%。

  3.02选举何玉娟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74,434,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3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74,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76,2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04%;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44%;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52%。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435,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37,4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56%;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超颖、吴雍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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