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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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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54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5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5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 11月26日以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5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提案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12月1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 

  3. 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

  邮政编码:850000

  4. 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1-6872095

  传 真: 0891-6872095

  联系人:徐少兵、宁秀英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简称为“西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2年12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5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

  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该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2-023)确定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清能”)为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以下简称“项目”)中标单位。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锂业”)拟与宝武清能就上述项目签订《供能服务合同》。

  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武清能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宝武清能为公司提供能源供应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为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税号91310113MA1GNY3B0X,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济性质:国有企业;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生产线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钱峰。

  注册资本:584,803.4242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35幢66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699号。

  2、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持股51.2993%、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持股2.2799%、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持股24.5145%、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0.712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持股9.1776%、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566%。

  3、历史沿革: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以来积极推进集团内专业化整合。2019年完成马鞍山晨马氢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江南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及上海宝氢气体工业有限公司托管工作。2020年完成武汉钢铁集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湛江钢铁制氧、制氢单元、宝山基地制氧单元、宝钢节能光伏发电项目资产、普莱克斯梅山实用气体有限公司、新疆八钢佳域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工作,并签订关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委托管理协议、与上海燃气共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2021年来,宝武清能专业化整合取得明显进展:3月至6月期间相继签订多项协议,如:宝武清能与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包钢股份签署制氧系统和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等;7月宝武集团作为常务理事成员,发起成立碳中和行动联盟,宝武清能受集团公司委托管理相关日常事务;2021年新增子公司共计8家。

  4、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收入36.93亿元,净利润为1.91亿元。2022年9月末净资产55.21亿元。

  5、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方。

  6、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武集团一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要求,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7、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交易金额为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名称: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

  2、项目概况:在日喀则市仲巴县以北扎布耶盐湖东南侧建有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以下简称“碳酸锂项目”、“项目”),由于该项目所在地周边能源公辅配套不健全,需要配套建设BOO项目,以满足碳酸锂项目生产用电和蒸汽等能源公辅需求。

  3、价格:供电价格0.998元/度;供汽价格598元/吨。

  4、服务周期:9855日历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目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的,双方均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供电与供汽费用每年的预计为40,38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甲方(用能方):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供能方):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合同生效: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供能服务期满为止。

  3、服务期限:项目的供能服务期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正式投运的日期,供能服务期为25年。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后,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光伏光热电站在一段期间内停止发电的,供能服务期限中止并待光伏光热电站恢复发电后恢复计算。本项目的供能服务期在必要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二期最终的设计值(暂定年用电量约2.56亿千瓦时;蒸汽采暖季35t/h、非采暖季31t/h,参数5bar,158℃)进行本项目的设计;乙方应根据甲方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二期项目的可研、设计制定相应供电、供汽方案与计划,在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二期项目以及本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双方均应达到各自项目设计的目标,如遇不可抗力除外。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等,为甲方提供一揽子供电、供汽服务,乙方为碳酸锂厂提供孤网运行、电网应急、综合能源等一揽子调度运行服务。年等效供电供汽满发运行小时数为8000小时,供能能力需确保甲方碳酸锂生产的安全、稳定、可靠综合能源供应。3)本项目实施总体原则为甲方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甲方碳酸锂厂项目”)与本项目应二者同步投产;双方共同约定,2024年6月30日甲方碳酸锂二期项目和乙方供能项目均具备正常用能、供能条件。

  5、合同价格:供电价格0.998元/千瓦时(含税),供汽价格为598元/吨(含税)进行结算,供电(汽)量结算以甲方计量点关口表的计量为准。

  6、因本项目具有技术门槛高、投资大、用户唯一、双方项目一体化本质等特点,基于公平、透明以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建立效益共享机制。

  基于唯一用户特点,除甲方碳酸锂项目投产后一年爬坡期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用能需求没有达到乙方供能能力100%的(以乙方设计值为上限),按照乙方供能能力为基础,甲方需补偿到90%;当甲方项目达到可研利润率及以上时,甲方应补偿到乙方供能能力100%。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预结算、年度结算方式,签订相关协议。

  以总体支持甲方累积发展为原则,在甲方碳酸锂项目达到可研利润率(收益率)基础上,以总利润或超额利润(可研基本净收益以上部分)为分享基础,与乙方利益共享,支持乙方实现合理收益,促进乙方降低供能价格,体现共担共享、实现双赢。原则如下:(1)甲方项目收回投资前,且乙方实际基本收益较低时,结合乙方可研方案,予以分享甲方项目超额利润,以支持乙方获得合理收益(暂定10%);甲方收回投资后,双方可协商加大分享力度,促进乙方加快收回投资(不高于甲方项目收益),同时乙方应按合理收益为基础、每年测算降低供能价格,实现双赢;(2)当甲方碳酸锂项目低于可研利润率且有利润并高于乙方时,甲乙双方项目可按同等收益率进行测算分享,并以甲方项目盈亏平衡为限。

  以上分享均按双方供能结算方式。考虑到甲乙双方均需按季度披露经营情况,双方分享额可按季度进行预结算,年度进行调整结算。具体由协商约定、签订相关协议。

  7、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根据本合同接受乙方的输配电服务,与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2)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及约定标准的汽能,且乙方提供的能源技术方案和配置要求能够满足甲方满负荷生产以及峰值生产需求。具备满足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生产的安全、稳定、可靠综合能源供应,实现“孤网运行、电网应急、综合能源一揽子调度”的运行方案,克服近区电网网架架构脆弱、电源不稳定、与民争电以及电网调度复杂的缺点,充分考虑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未来新建与扩产的能源需要,具有一定的改造性和扩展性,包括电改汽等方案。3)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制用电系统电能质量。4)乙方应确保双方项目同步建设、达产,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延期一年以上,则对方保留追责赔偿权利,但事先均应做好沟通,友好协商解决。

  8、主要违约责任:

  乙方(供能方):1)乙方未按照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电(汽)且造成甲方无法正常生产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在双方约定日期一年(365天)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电(汽)不足设计值的65%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电(汽)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不能保证提供的电(汽)满足甲方连续性全天24小时正常生产(因检修、技改、维修等双方协商确定停供的除外),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产量下降或造成设备损坏导致甲方停产、减产的,双方应对此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并采取修复、更换等方式,以尽快恢复设备原状或供能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用能方):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则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2021年8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公告》(2021-055)。本次交易有助于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推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由宝武清能中标,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该合同的履行而对该合同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宝武清能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497.5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宝武清能签订《供能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宝武清能与日喀则锂业公司签署的《供能服务合同》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宝武清能签订《供能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宝武清能与日喀则锂业公司签署的《供能服务合同》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未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与宝武清能签订《供能服务合同》。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供能服务合同;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5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信托产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关联交易章节规定,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关联方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理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经营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理财,以提升资金效率。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信息

  1、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信托产品:华宝宝嘉12号、28号资金信托

  3、信托类别:固定收益类

  4、认购金额:不超过4亿元

  5、认购期限:1+1+1年,最长不超过3年

  6、产品主要投资对象:

  (1)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型债权类金融资产。其中,固定收益型债权类金融资产除了包括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的标准化债权资产外,也包括资产为各类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转让及回购、应收账款等债权形式的金融产品。

  (2)现金管理类资产: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

  7、信托收益分配: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

  8、固定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按日计提,每日计提的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当日信托单位份额×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费率÷365。

  9、风险等级:较低风险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3、注册资本:474,400万元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1998年9月10日

  8、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0,379.68万元,净资产1,234,634.2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0,715.84万元,净利润133,651.67万元(经审计)。

  11、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金融板块成员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8%,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持股2%。2019年,华宝信托股东会批准《关于增加10亿元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正式在工商部门完成关于注册资本金的登记变更,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7.44亿元。

  近三年,华宝信托在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评级中均荣获A类评级,并在各类外部评选中荣获多项荣誉。截至2021年末,华宝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3,690亿元。自1998年成立以来,华宝信托已连续24年实现盈利。

  目前,华宝信托产品利用多种结构和工具覆盖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体经济等各大投资领域,并在现金管理、金融市场、境外投资、产业金融深度服务、薪酬福利、家族信托等业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二)关联关系

  鉴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亦为由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适用关联交易审议相关程序。

  (三)服务定价依据

  华宝信托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信托管理费。

  (四)信用状况

  华宝信托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经查询,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对于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公司在实施前将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委托理财的相关工作,配备专人跟踪当次委托理财,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检查、审计、核实;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及相应损益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检查在公司内部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进行,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华宝宝嘉12号、28号资金信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造成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华宝信托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497.53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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