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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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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5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999,993.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6,247.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43,745.55元。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人民币60,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0,824.37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葛盛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孙继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随之发生变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在股份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公司行政部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56)。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5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94,191,522股。根据发行对象认购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49,921,5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999,993.2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56,247.6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43,745.5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9,921,50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58,322,239.5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6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4号)。公司已开设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4.37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0,000.0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

  三、 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2021年1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5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葛盛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葛盛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葛盛芳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葛盛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葛盛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葛盛芳先生的离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葛盛芳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葛盛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孙继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均已确认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继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出版《问题管理》《企业管理视野中的风险投资》等专著6部,担任管理实务类重要期刊《企业管理》杂志编委,从事创业投资研究和实践近20年,持续多年给MBA讲授《创新创业管理》课程、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讲授《投融资与资本运营》课程,多次应新华社等媒体和报刊邀请担任评论嘉宾,作为《企业研究》杂志的封面人物接受过人物专访。目前兼任上海静安投资集团外部董事、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2022年被评为杰出指导专家)以及多家单位的创新创业导师。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5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适时修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921,50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999,993.2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56,247.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43,745.5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22,592,499股增加为372,514,005股,注册资本由322,592,499元增加为372,514,005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全文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11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2年11月29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12月9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12月14日上午10:30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明雄  王雨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5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汪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999,993.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6,247.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43,745.55元。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人民币60,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0,824.37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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