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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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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10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9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11月28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11月28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以及季报、半年报辅导、财务咨询等业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司新设立的5家光伏新能源公司纳入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审计期间,立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年内基建项目增多、融资需求增加,为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会议同意对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预计2022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由20亿元调整为25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0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2,500万元。

  由于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十四五”期间基建项目增加、融资需求较大,公司与国能财务签订的原《金融服务协议》及《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中涉及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已无法满足后续经营所需。鉴于此,会议同意公司与国能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对其中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进行重新约定,其他条款不变。根据新协议约定,在新协议有效期内(三年),国能财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亿元,国能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5亿元。

  由于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要求,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会议同意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进行修订。

  由于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10)。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10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3名监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3名监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11月28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11月28日在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程序合规、价格公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具备相应的资质与能力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其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以及季报、半年报辅导、财务咨询等业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审计期间,立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10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 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本公告中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机构信息及项目信息(除审计收费外)均由立信所提供,本公司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立信所负责。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所为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两年。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所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所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了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立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截至2021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立信所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发生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勇,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司新设立的5家光伏新能源公司纳入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程序合规、价格公允。立信所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立信所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该所在其承揽的有关审计业务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连续性,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续聘立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经核查,立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程序合规、价格公允。立信所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该所在其承揽的有关审计业务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连续性,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续聘立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同意继聘立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立信所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10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 公司将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年初预计及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与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2月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2022年,预计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2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 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关联存款每日最高存款额17.13亿元,未超过年初预计限额20亿元,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余额19.17亿元,未超过年初预计额22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未超过5,500万元的年初预计额。

  (二)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情况

  鉴于公司年内基建项目增多、进度加快,融资需求增加,年初预计的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已无法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为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司对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重新预计,具体调整如下:

  预计2022年全年,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由20亿元调整为25亿元,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由22亿元调整为30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0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由不超过5,5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参加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4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注册资本:125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主要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2. 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0月末,国能财务总资产22,030,446.59万元,净资产2,526,427.56万元,营业总收入316,955.22万元,净利润195,994.15万元。

  3.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上图所示,公司与国能财务均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

  4.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财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存款利率按照国能财务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该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使用公司与国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下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该额度,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担保方式及贷款利率视评审情况确定。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调整,并考虑到公司“十四五”期间基建项目增加、融资需求较大,公司与国能财务签订的原《金融服务协议》及《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中涉及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已无法满足后续正常经营所需。鉴于此,公司拟与国能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对其中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进行重新约定,其他条款不变。根据新协议约定,在新协议有效期内(三年),国能财务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亿元,国能财务吸收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5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在适当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在国能财务存、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国能财务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财务前身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87.63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5. 国能财务营业执照;

  6. 国能财务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2-11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 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聘请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通过非招标询价采购,根据采购结果,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2)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以及季报、半年报辅导、财务咨询等业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司新设立的5家光伏新能源公司纳入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审计期间,立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3)关于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因年内基建项目增多、融资需求增加,为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司拟对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预计2022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由20亿元调整为25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0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2,5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4)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十四五”期间基建项目增加、融资需求较大,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签订的原《金融服务协议》及《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中涉及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已无法满足后续经营所需。鉴于此,公司拟与国能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对其中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进行重新约定,其他条款不变。根据新协议约定,在新协议有效期内(三年),国能财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亿元,国能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5亿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琳娜;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70878@chnenergy.com.cn。与会股东代表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3.00及4.00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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