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61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及认真核查,形成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