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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2-4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为公司11家全资子公司在授信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总额控制在63.80亿元以内,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6.35%,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向10家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131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至两年。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和一切与此业务有关的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授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0)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1)。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全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52)。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2-4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总额控制在63.80亿元以内,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6.35%,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次向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公司11家全资子公司在授信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总额控制在63.80亿元以内。实际申请使用金额如下表:

  ■

  二、 被担保人情况

  1、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熊文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正源光子产业园

  (3)注册资本:10亿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

  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72%。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

  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商票贴现的风险敞口85,190.69万元提供了担保。

  2、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汉大道1号华工科技孝感产业园

  (3)注册资本:6亿元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18%,截至目前公司为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071.83万元。

  3、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含树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二路66号四号楼四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3)注册资本:7,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光电子产品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成套设备技术开发、研制、销售;包装材料销售;钢管的批发兼零售;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海洋工程、钻井工程、基建工程的承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0.43%。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信用证和保函的风险敞口24,471.88万元提供了担保。

  4、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二路6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3)注册资本:10亿元

  (4)经营范围: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制造、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激光仪器、强激光治疗仪器的生产及批发兼零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5.88%。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的风险敞口46,319.09万元提供了担保。

  5、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2)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A区

  (3)注册资本:20,082.84611万元

  (4)经营范围:激光及相关产品、自动化设备、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等离子切割机自动化设备及备品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96%。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20,936.42万元提供了担保。

  6、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长飞

  (2)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汉大道银湖科技园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经营范围:通信用光电器件、模块;移动宽带及融合终端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产、销售、服务和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9.23%。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为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0,263.17万元。

  7、武汉华工正源终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长飞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佛祖岭四路50号LED智能照明产业园101号厂房1层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武汉华工正源终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

  8、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含树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

  (3)注册资本:21,979.77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激光全息综合防伪标识、激光全息综合防伪烫印箔、激光全息综合防伪包装材料、全息图像制品、电子射频标签、及其它防伪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开发与销售;微波射频识别技术开发及微波射频识别系统产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镭射纸、全息转移纸、复合纸、铝箔纸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9.78%。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8,160.00万元提供了担保。

  9、湖北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鲁琴

  (2)注册地址:湖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天乐路1号

  (3)注册资本:26,000万元

  (4)经营范围:包装材料、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激光全息材料及产品的研制、生产、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不含美术品)、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防伪纸、镭射纸、转移纸的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湖北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40%。截止目前公司为湖北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

  10、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注册资本:9,351.4009万元

  (4)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及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5)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7%。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0元提供了担保。

  11、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肖

  (2)注册地址:东湖高新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注册资本:10,526.3158万元

  (4)经营范围:物联网标签及设备、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农村信息化软件系统、电子产品及汽车零配件的的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教育信息化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物联网信息系统设计及工程实施;数字化校园信息系统设计及工程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服务器及其外部设备的销售;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智能楼宇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的销售;信息系统运营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81%。截止目前公司为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75.50万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贷款、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风险敞口合计担保总额为202,588.5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32%。

  本次公司拟向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控制在63.8亿元以内,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6.35%。

  公司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2-5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2022年11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前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授权使用情况

  2022年1-9月公司通过和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同共办理远期结汇551万美元,65万欧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远期结汇合同未到期金额为196万美元。

  三、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5、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

  6、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四、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为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5、公司审计部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2-5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拟于上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到期之后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定,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一、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目的

  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旨在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在当前市场利率下行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灵活选择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有利于各类债务相互匹配,强化公司债务融资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包含270天);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三、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有关的事宜,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等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法律法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四、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2-5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第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2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茜雯

  联系电话:027-87180126

  传真:027-87180139

  电子邮箱:0988@hgtech.com.cn

  邮编:430223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上述议案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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