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7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2个交易日(11月25日、11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就相关问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78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物业抵押贷款

  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盘活公司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司及/或公司子公司持有的商业物业发行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CMBS),通过结构化设计,发起设立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储架申报、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招商资管、申万证券“招商申万-电建南国1-5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806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对“招商申万-电建南国1-5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商申万-电建南国1-5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招商申万-电建南国1-5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5期。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首期挂牌申请文件、24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全部专项计划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五、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在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