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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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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0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2年11月28日,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你公司公告称,拟以现金6180万元向你公司副总裁方贺兵收购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或标的公司)18%股权,方贺兵未就此做出业绩承诺。前期2020年你公司完成昆汀科技40%的股权收购,上述两次评估值分别为3.21亿元和3.47亿元,较为接近。昆汀科技除2020年度完成业绩承诺外,2021年度仅完成业绩承诺的71.94%,2022年1-7月仅实现净利润1,017.22万元,与业绩承诺偏差巨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结合昆汀科技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预计难以完成的具体情况,说明本次评估值较前次收购有所增加的具体原因,以及本次评估是否充分考虑上述业绩未达标情况,评估过程是否审慎合理。请评估机构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二、请你公司结合昆汀科技业绩承诺未完成以及两次标的估值未做出明显调整的情况,说明2020年首次收购昆汀科技40%的股权时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三、请你公司说明本次收购未与交易对手方约定业绩承诺及补偿承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请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四、前期公告显示,自然人方林宾、刘佳东自2020年9月起将昆汀科技10.54%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委托期限将于2023年9月终止,届时公司可能不再将昆汀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方贺兵等履行2021年度业绩补偿义务的方式为公司尚未支付的交易尾款抵扣。请公司:(1)结合近年财务数据,测算并说明昆汀科技出表后,是否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小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是否会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本次交易是否为以保壳为目的的收购行为;(2)如昆汀科技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结合方贺兵等交易对手方的财务状况和可变现资产情况,说明用于2022年度业绩补偿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是否以本次交易收取的价款作为业绩补偿主要资金来源。请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上述事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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