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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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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2-035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 年9月6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柯桥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9月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年11月6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于2019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7项议案。2020年3月12日,柯桥法院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8月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年9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确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中的 14,915.8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会稽山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2022年5月16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1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2022年5月2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 管理人收到了中建信缴纳的竞选保证金及密封的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2022年5月31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6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7月2日,中建信根据《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向管理人足额缴纳了重整履约保证金及银行保函。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召开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告知函》。2022年11月9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告知函》,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2年11月8日下午14:30 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开始至2022年11月10日 24:00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告知函》,《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各表决组表决通过。

  上述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8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8日、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75、2020-014、2020-035、2021-019、2021-025、2022-001、2022-019、2022-022、2022-023、2022-026、2022-027、2022-031、2022-033、2022-034)。

  二、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法院裁定批准情况

  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8日,管理人收到柯桥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十四),裁定批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程序。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柯桥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经本院审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提交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完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提交和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由各表决组表决通过。管理人请求本院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批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终止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其他说明

  1、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裁定计划,重整方中建信将支付投资对价为1,872,663,010.98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16,400.00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32.97%)中的14,915.82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99%);精功集团持有的会稽山29.99%以外的剩余1484.18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8%)将置入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1号)。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会稽山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重整计划与前次披露重整计划(草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与2022年10月24日披露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存在差异,差异内容及原因说明如下:

  (1)因留存资产对应的资产评估报告调整,管理人根据最新的资产评估报告对“第二部分 重整安排”中的“四、重整范围外资产及权益处置方案”“(一)留存资产由管理人继续处置归集”“1.留存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整。

  (2)因管理人部分待定债权转为确认债权,管理人根据最新债权审核情况及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及临时确定的债权情况,对重整计划“第一部分 重整主体情况”“四、负债情况”“(二)债权审查情况”及“第五部分 债权清偿方案”“二、分配方案”“(二)债权清偿方案”进行了调整。

  上述调整不会导致资产价值与原有价值有重大差异,留存资产以管理人实际处置所得价款为准,原计划中的债权清偿范围及偿付比例均未变化,债权总额因部分待定债权转为确认债权略作减少,不会对债权人造成重大影响,最终以本次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重整计划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风险提示

  《重整计划》能否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管理人及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将按照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目前,精功集团重整程序已进入执行阶段,相关各方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管理人先行将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的1484.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置入服务信托1号,之后再将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的14,915.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绍兴市柯桥区)。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重整计划能否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告知函》;

  2、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9)浙0603 破23 号之十四《民事裁定书》;

  3、《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2-037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成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成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的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8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程序。

  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1号)已依法成立。

  一、服务信托1号情况概述

  (一)委托人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

  (二)受托人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三)受益人

  服务信托1号的受益人为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时债权表(包括已确认债权表和暂未确认债权表)已经列示为普通债权(含为有财产担保债权人预留的普通债权,以下同),并最终得到确认但未获全额清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上述主体作为重整主体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获得现金清偿的基础上,成为服务信托1号项下的受益人,以期获得其他偿付的可能性。服务信托1号将通过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方式对该等受益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相关债权人初始在服务信托1号项下所享有或预留的信托受益权的份数按照管理人为其列示及/或预留的普通债权金额确定,每1元债权对应1份信托受益权(即1份信托单位)。某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最终得到确认或某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因未获足额清偿而最终转为普通债权的,该等债权人应当在债权最终得到确认或转为普通债权后,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应的信托受益权登记,届时该等受益权所持有的信托单位按照每1元债权对应1份信托受益权(即1份信托单位)的原则,根据其最终得到确认或最终转为普通债权的债权金额确认。某一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或普通债权人尚未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应的信托受益权登记的,仅作为本信托的名义受益人,其所持有的信托单位计入信托单位总份数,但暂不享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受益人大会的表决权份额,服务信托1号进行信托利益分配时,受托人亦仅对其因享有信托受益权而可能有权分配的信托利益进行计提,但并不实际对其进?分配,该等计提的信托利益留存在服务信托1号的信托财产专户。某一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得到确认或某一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有财产担保债权转为普通债权后,受托人将按照该债权人享有并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含确认的优先债权无法获得清偿转入普通债权的金额)除以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时债权表已经列示为普通债权的总额的比例向其进行信托利益分配;全体受益人符合受益人资格且信托财产全部处置变现后,受托人将按照某债权人享有并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含确认的优先债权无法获得清偿转入普通债权的金额)除以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时债权表已经列示为普通债权金额中最终被确认的债权金额(含确认的优先债权无法获得清偿转入普通债权的金额)总额核算各受益人最终应获清偿的比例,并根据该比例进行最终调整与分配。

  (四)信托财产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拟向服务信托1号交付信托财产为会稽山(601579.SH)1,484.18万股(2.98%)的流通股股份和精功科技(002006.SZ)530.74万股(1.17%)的流通股股份。此外,重整主体已向服务信托1号交付部分货币资金形式的信托财产用于支付服务信托1号所涉及的信托费用、满足信托成立条件。服务信托1号项下,应当视重整主体所交付的上市公司股份办理完毕相应的过户登记的具体情况,确认重整主体完成信托财产交付的情况。自该等股份依法办理完毕相应的过户登记之日,该等股份即成为服务信托1号的信托财产。

  (五)服务信托1号的成立及生效

  服务信托1号而言,在以下条件均获满足后,即视为服务信托1号成立并生效:

  i 本重整计划已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ii 服务信托1号的信托合同已签署并生效;

  iii 服务信托1 号已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办理完毕服务信托1号的信托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服务信托1 号的产品编号;

  iv 部分或全部服务信托1号的信托财产已经交付至服务信托1号并已办理了相应的登记?续(如需)。

  服务信托1号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首批交付的信托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已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全部成立条件,于2022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服务信托1号能否顺利承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会稽山(601579.SH)1484.18万股(2.98%)的流通股股份尚存在不确定性。管理人及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将按照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继续执行,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成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2-03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重整计划,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将支付投资对价为1,872,663,010.98元取得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16,4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中的14,915.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29.99%以外的剩余1,484.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将置入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1号)。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精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良顺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建信浙江公司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方朝阳先生作为中建信浙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 年9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向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9月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0年8月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确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13,650.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2022年5月31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6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11月1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各表决组表决并通过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28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2-035)。

  根据重整计划,中建信将支付投资对价为1,872,663,010.98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14,915.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的剩余1484.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将置入服务信托1号。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建信浙江公司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方朝阳先生作为中建信浙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各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出方

  公司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18楼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良顺

  成立日期:1996年1月23日

  经营范围: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环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建筑安装施工、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工、安装;经销:无仓储化工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市场投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下设绍兴贸易分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份转入方

  1、转入方一

  公司名称: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庆盛商务大楼1幢101室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8层280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成立日期:2004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 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转入方二

  名称: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

  设立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委托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

  受益人: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时债权表(包括已确认债权表和暂未确认债权表)已经列示为普通债权(含为有财产担保债权人预留的普通债权,以下同),并最终得到确认但未获全额清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

  服务信托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22-03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公司股权结构图

  ■

  2. 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图

  ■

  五、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前,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16,4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精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金良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会稽山14,915.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中建信浙江公司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方朝阳先生作为中建信浙江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件的规定,公司将提请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履行好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在收到柯桥法院裁定批准书3 日内分别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由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目前,精功集团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在执行期间,管理人将先行对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的1,484.18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8%)置入服务信托1号,之后再将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中的 14,915.82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99%)转入中建信浙江公司。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未完成股权交割,重整计划能否顺利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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