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新增招商银行为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即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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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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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依据基金合同约定,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3 年,最短持有期内, 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投资人自2022年11月28日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可以调整上述限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申购费率
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费,即申购费率为0。各销售机构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豁免申购费,具体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5.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三年最短持有期,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三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Y类基金份额,在满足《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1元)。在单笔最低金额不低于1元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能设置不同金额标准,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6.2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6.3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6.4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3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4工作日。
6.5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5)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客户服务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6)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站:https://www.txfund.com/
7)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站:danjuanapp.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bank.com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公告。
投资者投资 Y 类基金份额应绑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结算账户。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 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11月28日起,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11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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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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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上述调整自2022年11月2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