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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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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8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 董事会选举吴胜波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决定向东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刘继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此人事变动自2022年11月25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余卓平先生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上述人事变动后,向东平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向东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继升先生简历

  刘继升先生,1972年生,拥有中国台湾大学心理学学士学位,中国台湾政治大学心理学硕士学位,美国匹兹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继升先生曾任福特六和电子商务财务经理、市场研究经理、市场经理,中国台湾太古汽车行销经理、大众品牌营运副总裁、营销副总裁,福特六和销售处处长、营销处副总经理,林肯中国网络及客户体验总经理,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继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继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继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余卓平先生就公司人事变动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对向东平先生的解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经审阅刘继升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对刘继升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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