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83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对公司持股比例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11月22日累计被动下降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前述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至2022年1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17,724,466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4.99%,自2022年6月28日中山润田持股20.00%以来,发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为41,572,849股,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29%。

  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11月22日,中山润田被动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

  上述被动减持情况,已进行相关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中炬高新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号);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号);2022年10月2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4539625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1幢803室之一

  法定代表人:边锋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5日

  与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三、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山润田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注:2022年8月11日,公司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共注销11,261,244股,公司总股本从796,637,194股变更为785,375,950股。因此存在股东持股比例与前述公告不一致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姚振华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山润田及其关联方开展融资业务的相关金融机构处置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股份导致的被动减持。

  (三)根据有关规定,中山润田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84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标的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所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本次拍卖分五批次进行,每批次拍卖2,0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

  ●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于网上查询得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将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91/06)司法拍卖中山润田所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本次拍卖分五批次进行,每批次拍卖2,0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本次拍卖股份是由于中山润田及其关联方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的借款合同纠纷所致,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号)。现将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中山润田所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本次拍卖分五批次进行,每批次拍卖2,0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

  2、拍卖时间

  2022年12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起拍价: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当只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乘以股票总股数为评估价。起拍价为评估价的100%。每批次拍卖2,000,000股,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4、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示: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法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前三个工作日与南昌中院联系。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凭本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办理权属转移之前、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从拍卖款中扣除缴纳。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2022年11月22日,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份117,724,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9%。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85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方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工业联合)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主张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被告、本公司或中炬高新)应交付就案件所涉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内面积为1,043.83亩与1,129.67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工业联合名下。

  ●工业联合于近日向法院提出调整诉讼请求如下:如被告无法依约履行上述交付土地使用权以及协助将该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原告名下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原告赔偿上述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面积为1,043.83亩与1,129.67亩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损失,共计1,196,923,615.85元。

  ●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尚未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020年9月,工业联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公司按双方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两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将两块面积为1,043.8251亩(以下简称:案件一,案号:(2020)粤20民初109号)、1,129.6675亩(以下简称:案件二,案号:(2020)粤20民初110号)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工业联合名下。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5号)。

  2021年12月,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申请将公司子公司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合创”)作为案件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经中山中院审查后,中汇合创被追加为被告人,与公司共同参加本案诉讼。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127号)。

  2022年6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就其中两起诉讼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要求我公司承担不能交付土地的违约责任,返还已经支付的土地转让款合计65,654,038.00元及截至2022年6月23日的利息80,017,756.06元,并按市场价格赔偿合计2,173.4926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溢价经济损失5,151,177,462.00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45号)及2022年8月19日发布的《中炬高新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一、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上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尚未作出判决。近日,公司、中汇合创收到法院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文件,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提出调整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案件一:“如被告无法依约履行上述交付土地使用权以及协助将该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原告名下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原告赔偿上述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面积为1,043.83亩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75,643,074.74元。”

  案件二:“如被告无法依约履行上述交付土地使用权以及协助将该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原告名下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原告赔偿上述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面积为1,129.6675亩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21,280,541.11元。”

  上述两个案件金额共计人民币1,196,923,615.85元。

  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帐面不存在上述案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亦无与案件相关往来余额。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尚未确定,公司将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