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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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7.94亿元、30.00亿元、28.00亿元、54.32亿元。买入返售债券业务主要是为了调节全行短期流动性需求而做的短期资金融出,该业务受到存款余额、备付金规模以及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行根据每日资金头寸重新配置,业务余额的日间波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6)其他类型资产
报告期内,本行其他类型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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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其他类型资产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类型资产分别为85.23亿元、72.88亿元、60.80亿元、56.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0%、1.68%、1.69%、1.83%,占比较低。
(二)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分别为4,390.49亿元、4,008.09亿元、3,329.34亿元、2,848.64亿元,2019年至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62%。近年来,本行负债总额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吸收存款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具体的负债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1、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是本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3,344.64亿元、2,984.58亿元、2,490.18亿元、2,112.74亿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6.18%、74.46%、74.80%、74.17%,2019年至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86%。吸收存款持续增长,本行主要负债来源稳定。
(1)按产品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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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吸收存款主要由企业存款和个人存款组成,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企业存款分别为1,847.56亿元、1,685.00亿元、1,409.21亿元、1,226.27亿元,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30%、57.51%、57.57%、58.94%;同期,个人存款分别为1,433.88亿元、1,245,03亿元、1,038.55亿元、854.43亿元,占存款总额的比例为43.70%、42.49%、42.43%、41.06%,个人存款占比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吸收存款构成持续优化,企业存款和个人存款规模均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其中,企业存款规模的增长主要系本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改进客户关系管理工具,增强客户体验,加快科技引领、平台对接和线上线下融合,着力培育基础客群,且客户积累进步明显,形成了明显的客户资源优势,因而带动了企业存款的稳步增长;个人存款规模的增长主要系本行不断深化大零售业务转型,加之山东等地居民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居民闲置资金增加,主动储蓄意愿增强,因而推动了储蓄规模的增长。
(2)按剩余期限统计的存款分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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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不含应计利息。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吸收存款主要为实时偿还和1年以内到期的存款,合计占吸收存款总额比例为70.47%。
(3)吸收存款币种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按货币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注:外币存款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或经国家认可套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4)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吸收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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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存款主要来源于济南地区,吸收存款的地理区域分布结构较为稳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济南地区吸收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75%、63.82%、67.74%、70.50%。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以证券和可流通工具作抵押的回购协议项下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所借款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177.38亿元、194.92亿元、189.51亿元、140.6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4%、4.86%、5.69%、4.94%,占比较为稳定。
3、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应付债券(含应计利息)分别为374.59亿元、396.54亿元、381.59亿元、379.6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3%、9.89%、11.46%、13.33%。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余额相对稳定,占比逐年降低,主要系本行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同业存单占比。
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分别为92.61亿元、107.87亿元、110.61亿元、126.9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1%、2.69%、3.32%、4.46%。报告期内,本行较好贯彻执行金融降杠杆政策,积极做实主业,不断优化负债结构,同业负债规模稳中有降,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
5、其他类型负债
报告期内,本行其他类型负债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本行其他类型负债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和其他负债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类型负债合计分别为401.26亿元、324.18亿元、157.45亿元、88.66亿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14%、8.09%、4.73%、3.11%,占比较低。2019年以来,本行充分运用央行资金,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导致向中央银行借款增加。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经营业绩概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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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受益于利息净收入的快速增长,本行经营效益不断提升。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营业收入分别为54.80亿元、101.67亿元、79.36亿元、74.0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59亿元、30.72亿元、25.45亿元、23.57亿元。(二)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73.59%、73.62%、80.81%、79.35%。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利息净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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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40.32亿元、74.85亿元、64.14亿元、58.78亿元。报告期内,尽管受利率市场化和行业竞争影响,本行净息差有所波动,但得益于生息资产规模的持续扩大,本行利息净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与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以及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负债的平均成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注:①生息资产、付息负债平均余额是指本行账户的日均余额,未经审计;
②平均收益率/成本率=利息收入/支出除以生息资产/付息负债平均余额*折年系数;
③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④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折年系数。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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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的利息收入分别为86.28亿元、158.80亿元、133.46亿元、117.72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主要为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及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1)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分别为58.31亿元、104.97亿元、86.47亿元、71.10亿元,占当期利息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58%、66.10%、64.79%、60.40%。报告期内,受益于贷款投放规模的扩大,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持续增长。
(2)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25.46亿元、48.90亿元、42.69亿元、41.95亿元,占当期利息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51%、30.79%、31.99%、35.63%。本行证券投资利息收入逐年提高的原因主要是证券投资规模增长所致。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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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利息支出分别为45.95亿元、83.95亿元、69.33亿元、58.95亿元。近年来,本行利息支出持续增长,主要是本行付息负债规模扩大,利息支出相应增长。
(1)存款利息支出
作为本行主要的负债来源,吸收存款所产生的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33.67亿元、60.26亿元、49.41亿元、42.30亿元,占当期利息支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27%、71.78%、71.27%、71.76%。报告期内,由于存款平均余额增长较快,导致本行吸收存款的利息支出逐年上升。
(2)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分别为6.11亿元、13.60亿元、11.67亿元、8.94亿元,占利息支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30%、16.20%、16.83%、15.17%。2021年,由于发行40亿元小微债导致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较2020年有所增长。2020年,由于发行同业存单规模增加且2020年11月发行40亿小微债,导致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较2019年有所增长。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分别为1.39亿元、2.95亿元、2.08亿元、2.07亿元,占当期利息支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02%、3.51%、3.00%、3.52%。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平均余额分别为149.89亿元、140.03亿元、111.88亿元、86.00亿元,同期该负债的平均成本率为1.87%、2.11%、1.86%、2.41%。报告期内,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有所波动。
3、净利差和净息差
(1)本行生息资产结构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分别为4.14%、4.30%、4.48%、4.54%。本行生息资产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占比最高,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该类资产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67.58%、66.10%、64.79%、60.40%,平均收益率分别为5.15%、5.26%、5.48%、5.46%。贷款收益率下降的原因为本行贯彻落实国家金融让利实体经济政策以及受市场利率下行的影响。
生息资产中,证券投资占比仅次于发放贷款和垫款,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该类资产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29.51%、30.79%、31.99%、35.63%,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28%、3.54%、3.82%、4.16%。报告期内,本行对投资结构有所调整,同时债券市场利率波动下行,导致证券投资收益率降低。
(2)本行付息负债结构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分别为2.30%、2.37%、2.34%、2.37%。报告期内,本行加强负债成本管控,强化低成本存款考核,通过价格、授权等工具主动控制结构性存款、中长期定期存款,加大央行资金使用,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整体可控。
(3)净利差和净息差变动分析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净利差分别为1.84%、1.93%、2.14%、2.17%,净息差分别为1.94%、2.02%、2.15%、2.27%。净息差、净利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金融让利实体经济,以及受市场利率下行的影响,资产端收益率有所下降。本行采取多项措施着力优化资产结构、加强贷款定价管理能力、加大付息负债成本管控力度,减缓净息差和净利差下降趋势。
(三)非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非利息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理财及贸金业务快速增长所致。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① (① 本行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发文《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0年度对报告期内的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2019年同期比较数字相应调整。)分别为8.79亿元、9.47亿元、6.30亿元、4.4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05%、9.32%、7.94%、6.0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与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费标准包括以下方式:一是免费服务类。明确列示免费项目,如免收单位结算账户年费、个人网银证书年费、个人结算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二是固定单价(费率)类。此类收费项目价格为固定单价或费率,在收费时根据计算基础按单价或费率直接计算即可。三是协议定价类。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风险大小、期限长短、成本高低等各种相关因素与客户协商约定服务价格。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变动如下:
(1)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委托及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5.80亿元、5.47亿元、3.60亿元、2.66亿元。其中,非保本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是本行委托及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本行理财业务规模的增长而有所增加。
(2)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分别为2.25亿元、3.07亿元、2.14亿元、1.69亿元。报告期内,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的变动,主要受开出国内信用证等贸易金融业务发展规模的影响。
(3)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0.33亿元、0.67亿元、0.64亿元、0.55亿元,主要来自于贷记卡、借记卡等业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本行发卡规模持续增长,推动银行卡手续费收入稳步增长。
(4)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0.85亿元、1.28亿元、0.93亿元、0.38亿元,主要为本行办理保函及提供债券承分销服务而赚取的手续费收入。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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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投资收益分别为5.06亿元、10.24亿元、8.22亿元、7.72亿元。2021年度,投资收益较2020年增加2.02亿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0.69亿元,其他债权投资收益增加1.04亿元。2020年度,投资收益较2019年增加0.51亿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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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来自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0.25亿元、1.71亿元、0.21亿元、0.44亿元。
4、汇兑收益
除人民币业务外,本行有衍生品业务及少量美元、港币和其他外币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0.58亿元、0.77亿元、0.42亿元、1.22亿元。报告期内,受衍生品业务快速增长及市场汇率影响,本行汇兑损益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5、资产处置损益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处置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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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处置固定资产损益金额分别为-444.6万元、-1,051.9万元、222.8万元、85.7万元。
本行于报告期内处置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设备。2021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损益-1,051.9万元,主要原因为总行大厦搬迁,处置部分办公设备和家具设备。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处置价格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2017年8月,本行与济南市历下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置换(预购)协议》,约定以本行“历下区泺源大街61号”、“历下区黑虎泉西路59号”、“市中区顺河街176号”等房产置换济南中央商务区历下金融中心B座房产(以下简称“新办公楼”)一处,分批进行房产置换。经评估机构评估,本行换出房产评估价值为9.01亿元,换入新办公楼评估价值为11.81亿元,差价由本行以现金方式补偿,现金补偿比例23.71%,小于25%,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8年6月和2019年,本行分别将“历下区黑虎泉西路59号”房产和“历下区泺源大街61号”房产及“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部分房产交付济南市历下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考虑到换入房产与换出房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方面具有显著不同,因而本行认为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置换交易无法执行时,无论何种原因,已实际交付的置换房产由换入方按照置换评估价格购买,即已交付房产的风险报酬已完全转移至对手方。
综合以上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行根据置换进度,将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已置换房产按评估价扣除过户税费以及账面净值后分别确认资产处置损益42,049.1万元和12,073.3万元。
(3)抵债资产处置损益
2021年度,本行以公开拍卖方式主要处置了4处抵债房地产和1辆抵债车辆,形成抵债资产处置损益合计-409.3万元。
2020年度,本行以公开拍卖方式主要处置了2套抵债房产和1宗抵债设备,形成抵债资产处置损益合计-640.4万元。
2019年度,本行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了1套抵债房产和2宗抵债设备,形成抵债资产处置损益合计942.7万元。
本行按《企业会计准则》,于报告期内在抵债资产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报酬发生转移时,按照处置价格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认抵债资产处置收益。收入确认时点、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列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使用权资产处置损益
2022年1-6月,本行使用权资产处置损益为5万元。
本行于报告期内处置的使用权资产主要为个别租赁房产提前退租,当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行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本行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6、其他收益
本行其他收益主要包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0.30亿元、0.53亿元、0.09亿元、0.09亿元,金额较小。
(四)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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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本行业务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及管理费也随之增长。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3.60亿元、26.60亿元、22.77亿元、21.70亿元。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由工资性费用、办公及行政费用、租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等组成,五者合计占业务及管理费总额的90%以上。
报告期内,本行工资性费用分别为8.47亿元、15.53亿元、13.04亿元、12.54亿元,主要包括工资薪金、社保费用、公积金等,报告期内稳步上升,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五)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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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本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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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77万元、2,395万元、3,919万元、4,954万元;本行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89万元、435万元、513万元、441万元。报告期内,本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
(七)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行税前利润按适用法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与本行实际所得税的调节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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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实际税率分别为4.82%、8.01%、11.74%、13.22%。
本行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所得税费用分别为0.89亿元、2.68亿元、3.38亿元、3.59亿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由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和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等构成。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分别为336.04亿元、479.74亿元、350.74亿元、230.27亿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100.09亿元、181.83亿元、142.12亿元、133.80亿元。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263.39亿元、461.39亿元、325.85亿元、238.35亿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30.88亿元、58.99亿元、48.05亿元、45.45亿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一方面通过各类金融资产调节本行流动性,增强本行主动负债能力;另一方面也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参与金融市场交易业务,为本行谋求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因此,本行对各类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较为频繁。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494.98亿元、1,043.75亿元、798.80亿元、847.95亿元,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92.10亿元、1,037.13亿元、794.41亿元、845.75亿元。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668.25亿元、1,321.90亿元、994.06亿元、1,003.88亿元,其中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67.58亿元、1,319.63亿元、990.50亿元、1,001.11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8.07亿元、516.69亿元、417.20亿元、586.40亿元。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本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4.30亿元、509.00亿元、421.64亿元、496.50亿元。
四、主要监管指标及分析
(一)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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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充足水平
2012年6月,中国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由合并口径财务数据计算而得的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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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等方式积极补充资本。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3%、9.65%、9.49%、10.16%;本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22%、11.63%、11.64%、11.15%;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46%、15.31%、14.97%、14.72%,均符合监管要求。
2、不良贷款率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3%、1.35%、1.43%、1.49%。近年来,本行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和贷后管理,加强了贷款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出台了较多信贷风险管控措施并加大了不良贷款清收和核销力度,有效控制了不良贷款率水平。
3、拨备覆盖率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62.96%、253.95%、214.60%、204.09%,符合监管要求。
4、贷款集中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4.70%、4.62%、2.84%、2.68%;本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分别为11.00%、7.45%、7.55%、8.70%。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符合监管要求。
5、成本收入比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行成本收入比例分别为24.86%、26.27%、28.81%、29.43%。近年来,本行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且营收水平也不断提升,进而使得本行成本收入比总体维持较低水平。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本行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营业网点、购置办公设备,开发信息系统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支出。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本行的资本性支出分别为1.44亿元、26.32亿元、5.05亿元、5.98亿元。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合并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1、分类及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金融资产按照主体管理其业务模式及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另外,权益工具投资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若初始不可撤销地选择在其他综合收益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则其他综合收益不会循环计入损益。
2、减值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下表将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分类和计量的账面价值: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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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列示简称解释如下,
AFS: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HTM: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
L&R: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款项类投资;
AC:以摊余成本计量;
FVPL: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N/A:不适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行的风险管理更具有前瞻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行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将各类业务的信用风险划分为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行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着增加时,本行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行历史数据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行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2019年1月1日起,本行全面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并相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新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新准则对于本行的影响主要在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金融工具重分类两个方面。总体上,基于2018年12月31日数据,实施新准则累计调增2019年1月1日的股东权益为0.52亿元,增幅为0.25%。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将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从原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节表
下表将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分类和计量的账面价值: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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