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副总经理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81,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龙燕女士的减持时间过半,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龙燕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龙燕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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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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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龙燕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龙燕女士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龙燕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