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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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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8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福州”)申请8,8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沁园春”)以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登龙支路1号水岸君山住宅小区(沁园春(C区-I))C6-C8#楼地下室的地下车位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以民法典的规定和与浙商福州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约定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2年6月8日和2022年6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1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61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1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2-49。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以三木集团为被担保人的本次担保计划额度为80,000万元,截止目前实际已使用63,807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8,8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7,39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此外,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福建沁园春为三木集团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8,800万元授信提供抵押。

  (三)抵押物情况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的不动产权,建筑面积11,253.7平方米,专有面积5,086.8平方米,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登龙支路1号水岸君山住宅小区(沁园春(C区-I))的C6-C8#楼地下室。抵押资产明细参见最高额抵押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6,551.957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五)法定代表人:林昱;

  (六)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931,678,324.76元,负债总额7,990,262,611.84元,净资产1,941,415,712.92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8,600,486,943.20元,净利润59,405,628.44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1,337,361,342.61元,负债总额9,398,278,271.51元,净资产1,939,083,071.10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9,034,141,746.63元,净利润4,335,261.72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8,8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以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登龙支路1号水岸君山住宅小区(沁园春(C区-I))C6-C8#楼地下室的地下车位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2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2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为三木集团,公司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提供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195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57,989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5,87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47,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4.49%。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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