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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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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4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主动减持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席惠明先生持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36.04%下降至34.0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通知,席惠明先生于2022年1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92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席惠明先生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为:浦建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590,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7%;席晨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79,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席晓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4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浦建芬女士、席晨超先生、席晓燕女士、谈劭旸先生持股权益未发生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表中合计持股比例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不一致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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