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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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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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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与于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2022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2年7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截至2022年11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3,146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的比例为0.34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5.99元/股,最低价为96.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95,568.50元。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3,146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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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0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21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3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78.1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次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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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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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存放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105701909)余额为零,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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