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编号:临2022-042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5%以上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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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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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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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5月20日至12月4日,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705,664股,减持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01,226,721股,持股比例由19.31%降至17.32%。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1年5月25日、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521,866,994 股,总股本由1,739,556,648股增加至2,261,423,642股,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7.32%稀释至13.32%。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226,721股,持股比例13.3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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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22-043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301,226,7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希望化工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45,228,472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2,614,236股。
日前,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化工《关于拟减持华创阳安股票的告知函》,新希望化工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228,4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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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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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226,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上表合计持股比例13.31%是系统自动根据三家公司持股比例加总所致。
刘永好先生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三家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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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45,228,472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2,614,236股;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新希望化工此前主要相关承诺如下: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新希望化工作出如下承诺: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新希望化工作出如下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后(无论配套募集资金是否成功实施)36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在宝硕股份拥有权益的任何股份。”
本次新希望化工拟减持股份为非公开发行、司法划转取得,锁定期已满36个月。新希望化工承诺后续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新希望化工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减持数量达到总股本1%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2栋22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支路新希望集团大厦2楼2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新希望集团大厦2楼20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创阳安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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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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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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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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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希望化工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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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方希望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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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硕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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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本报告披露的华创阳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化工还持有境内上市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01256.SZ)343,8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71.63%;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希望持有境内上市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000876.SZ)1,328,957,185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9.28%,持有境内上市公司深圳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39.SH)173,891,581股股票,持股比例为6.04%;信息披露义务人北硕投资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新希望化工】减持以及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被动稀释。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新希望化工拟于2022年11月【21】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228,4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2,614,236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5,932,38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39,556,648股)的19.31%。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01,226,72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61,423,642股)的13.3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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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2020年5月20日-2020年12月4日,新希望化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34,705,664股,减持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01,226,721股,持股比例由19.31%降至17.32%。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1年5月25日、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登记,新增股份521,866,994 股,总股本由1,739,556,648股增加至2,261,423,642股,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7.32%稀释至13.32%。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新希望化工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万股质押,其中535万股司法冻结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其他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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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