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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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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对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1日起,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Y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其中,Y类基金份额是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增加Y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相应的A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二、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且可根据《暂行规定》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费用安排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其中,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赎回费率标准如下:

  ■

  三、Y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情况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间详见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四、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六、本次修订系根据《暂行规定》而作出,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披露;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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