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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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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增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康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泰康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增加泰康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个人养老金专属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清晰约定,并依法进行注册或者备案。”

  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391),同时原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458)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 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A类基金份额不受上述限制。

  (二)Y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管理费和托管费

  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五折优惠,即管理费0.30%、托管费率0.075%。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Y=(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前一日 Y 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 EY 取 0。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0.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Y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前一日 Y 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 EY 取 0。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三)Y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四)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五)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 年11月18日生效,Y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等事宜安排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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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泰康福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增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康福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泰康福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增加泰康福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个人养老金专属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清晰约定,并依法进行注册或者备案。”

  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392),同时原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233)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 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A类基金份额不受上述限制。

  (二)Y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管理费和托管费

  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五折优惠,即管理费0.40%、托管费率0.10%。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Y=(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前一日 Y 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 EY 取 0。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Y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前一日 Y 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 EY 取 0。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三)Y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四)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五)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 年11月18日生效,Y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等事宜安排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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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康安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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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泰康安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自2022年9月21日起,本基金将对在本公司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进行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1000万元(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2022年11月21日起,上述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不再执行。即自2022年11月21日起,取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1000万元(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的限制,恢复办理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金额不设上限。

  2)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基金管理人并修订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等70只基金(参见附表)的基金合同约定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关于同意变更基金管理人的生效决议,自本公告日(即2022年11月18日)起,上述70只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基金”)。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生效决议,泰康基金已对上述70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条款完成修改。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法律文件自本公告日起(即2022年11月18日)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泰康基金官方网站(https://www.tkfunds.com.cn/)查询详细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附表:基金管理人变更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70只基金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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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启用直销柜台电话、传真、邮箱、

  直销柜台资金账户、客服邮箱的公告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8日启用直销柜台电话、直销柜台传真、直销柜台邮箱、直销柜台资金账户、客服邮箱。届时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业务的投资者,请按最新的直销柜台传真或邮箱提交业务申请,并联系最新的直销柜台电话确认业务申请的接收情况。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时,请将资金汇至最新的直销柜台资金账户。

  现将上述最新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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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如有疑问,请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400-18-95522咨询。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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