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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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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2-10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2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2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号)。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落实和核查,并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2-10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2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28号)。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已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及无计划减持安凯客车股票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江淮汽车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江淮汽车所取得安凯客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2月16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江淮汽车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安凯客车股票的情形;

  3、针对江淮汽车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在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安凯客车股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也不安排任何减持安凯客车股票的计划;

  4、江淮汽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安凯客车股票的情况,江淮汽车承诺因减持安凯客车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安凯客车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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