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8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 1115-1号)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沪01执恢127号],公司股东沈培今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45,575,226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司法冻结质押续冻,具体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继续冻结的情况
关于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诉沈培今等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沪01执恢127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最初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质押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仲裁裁决执行案中,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院执行,因此本次后续司法续冻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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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所续冻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继续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
二、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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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370,043,386股,占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8%。沈培今先生累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70,049,736股,占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被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70,049,736股。
(二)截至目前,沈培今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等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