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22-044号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名下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

  2、冻结原因

  经了解,本次旌德宏琳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宏琳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建公司向旌德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所致。

  2017年,旌德宏琳与中建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中建公司为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之后旌德宏琳、中建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旌德中医院项目的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约定旌德县中医院加入原合同,与旌德宏琳共同为原合同发包人,原合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旌德宏琳和旌德县中医院共同承继。后因建设工程款支付事项发生纠纷,中建公司于2022年5月向旌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旌德宏琳及旌德县中医院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12,359,634.38元。三方后续就余款支付达成调解,旌德宏琳及旌德县中医院需在2022年11月30日前,按约定支付节点分次将剩余工程款及对应资金占用费支付完毕,旌德宏琳在2022年6月至10月期间已累计向中建公司支付5,176,787.86元。现因未能完全按照调解约定时间支付约定工程款,中建公司向旌德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对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宏琳部分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二、应对措施

  旌德县中医院及旌德宏琳正在与中建公司积极沟通,力争尽快妥善处理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旌德宏琳本次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254,611.7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0%,占比较小。旌德宏琳仍有其他银行账户可供正常使用,银行账户冻结暂未对旌德宏琳日常资金支付结算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2、旌德宏琳及旌德县中医院正在积极与中建公司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就剩余工程款项支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各方最终能否达成执行和解以及旌德宏琳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工程款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案件仍在执行中,暂无法判断对旌德宏琳经营情况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结果为准。

  3、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