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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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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福源”)持有公司股份16,102,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金福源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275,55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福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832,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本次质押后,金福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2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53%,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金福源的通知,获悉金福源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福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福源”)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福源持有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为4.7%。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金福源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75,55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2月10日。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金福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金福源出具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金福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金福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金福源已按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福源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2.9973%的股份,其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金福源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股票简称:碳元科技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碳元科技

  股票代码:603133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130办公08室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130办公0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碳元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责任人基本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金福源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将不再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碳元科技的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82%,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公司6,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832,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4,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占其所持有股数的43.53%。

  除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成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 11月 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珠海金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00年 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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