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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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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6,48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4号)核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立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400股,并于2017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如下:

  ■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集团”)承诺,在法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现自愿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股东持有公司的限售股股票将于2022年11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3,333,4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333,4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333,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2股,共计转增26,666,68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0,000,08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0,08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20,000,000股。中农集团股份数量由67,000,000股增加至80,400,000股。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2股,共计转增32,000,01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92,000,09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5,520,096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96,480,000股。中农集团股份数量由80,400,000股增加至96,48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农立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农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除在中农立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所持中农立华部分股份外,自中农立华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中农立华股份,也不由中农立华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中农立华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农立华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农立华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 中农集团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 如违反前述承诺的,转让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行人,且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如有)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农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 自愿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发行人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

  3.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取得的利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6,48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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