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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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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童梓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发行规模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4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债券期限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 债券利率

  议案内容:本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 担保事项

  议案内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81,138.28万元,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无需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 转股期限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议案内容: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议案内容: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赎回条款

  议案内容: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回售条款

  议案内容: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议案内容: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议案内容:本次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议案内容: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③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④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⑤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⑥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⑦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⑧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⑨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⑩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3,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评级事项

  议案内容:公司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议案内容: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议案内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11: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主席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实际情况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发行规模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4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债券期限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 债券利率

  议案内容:本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 担保事项

  议案内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81,138.28万元,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无需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 转股期限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议案内容: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议案内容: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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