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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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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 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协商一致,自 2022年11月16日起,新增兴业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

  二、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 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 400-80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6318;C类基金代码:016319)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33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2年11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12月9日。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2年11月15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2年11月15日,自2022年11月16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我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

  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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