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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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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10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线上会议时间:2022 年11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网络投票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5.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股份570,338,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0287%。其中:参加线上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36,723,6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3,614,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5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因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线上会议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1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1,073,863,842股增加至1,075,526,842股,注册资本由1,073,863,842元增加至1,075,526,842元。同时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570,338,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20,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吴俊超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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