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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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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8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截至目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12个月)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40%,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1月17日。

  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6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1年11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34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44.09万股,授予价格为30.48 元/股。

  5、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暂缓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2年1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2.00万股,授予价格为30.48元/股。

  7、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4月25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9、2022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年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9万股于2022年7月回购注销完成,回购价格30.48元/股,本次不再解除限售。

  2、2021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后续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不再解除限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无差异。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为第一个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已于2021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截至目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1月17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10.58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68%。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

  注:上述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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