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调整申购赎回现金替代处理规则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中概互联网ETF;交易代码:1596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拟自2022年11月21日起调整本基金申购赎回中现金替代的处理规则(即2022年11月21日的申购赎回作为新规则适用起点),具体如下:

  一、申购赎回现金替代处理规则调整

  ■

  ■

  本次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的修订,调整后的申购赎回现金替代处理规则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于2022年11月18日15:00前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按照原申购赎回现金替代处理规则办理,投资者于2022年11月18日15:00后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适用于新的申购赎回现金替代处理规则。

  2、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告仅对申购赎回现金替代处理规则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