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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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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并补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68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并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李英明先生、董事李娥女士、董事杨志平先生、独立董事邵彬先生、独立董事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郑旭先生、监事王晓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英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李娥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资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志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邵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傅继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资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郑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资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晓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上述辞职报告均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英明先生、李娥女士、杨志平先生、邵彬先生、傅继军先生、郑旭先生、王晓龙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董事、监事职责。本次辞职后,除李英明先生、李娥女士及王晓龙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外,其他董事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李英明先生、李娥女士、杨志平先生、邵彬先生、傅继军先生、郑旭先生、王晓龙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补选欧阳罗先生、刘详扬先生、胡正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亚雄先生、程迈先生、周江昊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强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郭亚雄先生、程迈先生、周江昊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附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罗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曾任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管理中心党委委员、总经理,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部长。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部长,兼任江西省交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欧阳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详扬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审计师,江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后备)。曾任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省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详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正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招商处副处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临时负责人,兼任南昌赣银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昌赣江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南昌洪都无线电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工控国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南昌工控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监事。

  胡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股东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亚雄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科长、副处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天音通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企管部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外部董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亚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迈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项目助理、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程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江昊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精实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江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强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曾任职于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部。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处经理,兼任江西省交投人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黄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69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朝东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提名补选欧阳罗先生、刘详扬先生、胡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提名补选郭亚雄先生、程迈先生、周江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部分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并补选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1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深交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并补选的公告》。

  2、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的9:00-17:00。

  3、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涛

  电话/传真:0755-88259805

  邮箱:zqb@gsfin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国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补选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或填报选举票数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二二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0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翠英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提名补选黄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部分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并补选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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