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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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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10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刘宽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会志、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链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旺”)合计持有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166,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其中刘宽清持股15,33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张会志持股3,333,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宁波泽链通持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宁波泽旺持股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2年5月11日解除限售。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 )披露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6 )。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5,068,22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0,136,44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其中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已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2017年9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期间: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022 年11月14 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2 年11月 14日, 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10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

  东兴金鹏1033号收益凭证12天。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用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东兴金鹏1033号收益凭证

  ■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东兴金鹏1033号收益凭证

  ■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98)

  (二)上述证券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4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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