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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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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2-07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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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0,713,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0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8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8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826,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18%。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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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巍、李梦灵;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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