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1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浪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伍光新先生、独立董事明新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胡长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高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薛海瑛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昊先生、周鸿亮先生、徐云女士,财务总监朱铭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签订关联销售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敏、白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