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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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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照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特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2022年11月15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于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述议案中,议案1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和议案3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5为仅选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11月11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61031(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36-3056777。

  2、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贾军安、许艳清、徐大朋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传真: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8、特别提醒: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密切关注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参会登记之前与公司沟通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当天配合公司完成防疫检查工作后方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1”,投票简称为“歌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贾军安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拟自2022年9月29日起3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此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势,在既定的增持期限内择机增持。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目前,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增持资金安排、定期报告窗口期及资本市场变动等综合原因影响,贾军安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截至目前,贾军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2%。

  2、贾军安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3、贾军安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此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势,在既定的增持期限内择机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9月29日起3个月内择机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受增持资金安排、定期报告窗口期及资本市场变动等综合原因影响,贾军安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贾军安先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原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政策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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