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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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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合成”)

  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进出口”)

  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元通”)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化工”)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宇”)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安”)

  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安”)

  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鑫宇”)

  ●担保金额: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为6.4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宇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

  注:本月福建新安、开化合成、新安进出口、合肥星宇、西部鑫宇因归还或增加贷款导致担保实际金额发生变化外,其他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金额本月没有变化。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2022年3月22日、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年度预计担保使用情况

  截止10月31日,公司2022年度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注:福建新安、西部鑫宇尚在建设期。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61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总额6.4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0%,7.15% 。公司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7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核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报告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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