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4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大千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协议转让给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源科技”)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大千投资与速源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千投资拟向速源科技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大千生态10,444,900股股份,占大千生态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6959%,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21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42,426,1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重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千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速源科技)》。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2年11月11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大千投资和速源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