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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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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12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签署意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协议,能否达成及具体执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于2022年11月11日签署了《意向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愿望,公司和农业银行决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帮助公司建成“智能友好、穿透可视、功能强大、安全可靠”的司库系统。上述合作协议仅为双方签署的意向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

  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愿望,公司和农业银行决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帮助公司建成“智能友好、穿透可视、功能强大、安全可靠”的司库系统,该系统集账户管理、资金集中、资金预算、应收应付管理、票据高效管理、供应链融资、业财融合以及风险预警等多功能于一体,增强公司经营活动分析精度、财务风险管控力度以及战略决策支撑深度。农业银行将为公司司库体系建设提供资金结算、接口开发、系统测试以及资金归集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并协调软件服务商全面跟踪公司的系统运营情况、信息化规划等需求,确保公司司库体系建设高标准起步、高水平设计、高效率运行。

  (二)  合作形式

  为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双方高层领导根据合作推进情况适时举行会晤,共同商讨、推动战略关系不断发展。双方各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领导小组下各设一个工作小组,具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本协议签订后,农业银行信息化工作小组协调软件服务商在对公司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精益”的总体原则,就公司的管理模式、系统现状及痛点、信息整合等提出司库信息化规划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司库信息化建设的方案,协调农业银行人力资源,帮助公司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建设所需相关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公司信息化工作小组根据农业银行工作小组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积极协调本集团内各部门、各单位支持、配合信息化建设工作。

  在双方信息化工作小组相互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各个时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目标。工作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的原则,逐步在集团与下属分子公司之间实现(包含但不限于)司库系统、共享、BI、预算、资金、供应链系统等集团管理的信息化。

  (三)  协议效力及变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有效期满前30天,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1年,仅自动展期1次。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三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后续签订的单项业务协议为准。双方依照本协议所实际发生的单笔业务应按有关的单项协议继续履行,不因本协议有效期限的届满而受到影响。

  (四)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集团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传统财务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管理现代化和数字化转型的需要,亟需司库系统给予企业在资金管理、风险防控以及战略决策支持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支撑,通过公司和农业银行的司库体系的战略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司库体系向业务、数字、智慧方向发展和迭代,推动司库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优化,极大地促进公司成本领先战略落地。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执行情况

  ■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及其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和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和2022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七、备查文件

  《意向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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