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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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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2-85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副董事长吴琨宗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1,397,198,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7.643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 1,294,766,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417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102,431,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260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视频参会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外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91,87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87%;

  反对 5,26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2 %;

  弃权 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259,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07%;

  反对 5,26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3 %;

  弃权 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73,871,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04  %;

  反对 5,340,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2   %;

  弃权 17,9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259,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631 %;

  反对 5,340,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15 %;

  弃权 17,9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354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06,648,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106%;

  反对 6,96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89  %;

  弃权 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549,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51 %;

  反对 6,96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43 %;

  弃权 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6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杰、黄启发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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