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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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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2-146

  债券代码:113642  债券简称:上22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和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元鼎创”)持股比例由54.6016%变动为53.5653%,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7,795,655股,公司总股本由402,954,977股增加至410,750,632股,公司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和弘元鼎创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54.6016%变动为53.5653%,累计变动达到1.0363%,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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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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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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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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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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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1、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该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和弘元鼎创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20,019,8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4.6016%。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和弘元鼎创持股比例由54.6016%变动为53.5653%,不涉及要约收购。

  2、“上22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2-147

  债券代码:113642  债券简称:上22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2-145

  债券代码:113642 债券简称:上22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上22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2年11月15日

  ●赎回价格:100.214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2年11月16日

  ●最后交易日:2022年11月10日

  自2022年11月11日起,“上22转债”已停止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2年11月15日

  截至2022年11月11日收市后,距离11月15日(“上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2个交易日,11月15日为“上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上22转债”将自2022年1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102.4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100.214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上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上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上22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22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上22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8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上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上22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年11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22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14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票面利率为0.30%;

  计息天数: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1月16日(算头不算尾)共260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30%×260/365=0.214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14=100.214元/张。

  (四)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14元/张(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71元/张(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14元/张(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14元。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上22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上22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11月16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22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2年11月16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上22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自2022年11月11日起,“上22转债”已停止交易。

  截至2022年11月11日收市后,距离11月15日(“上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2个交易日,11月15日为“上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11月15日收市后,“上22转债”将停止转股。

  (八)摘牌

  自2022年11月16日起,公司的“上2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2年11月11日起,“上22转债”已停止交易;截至2022年11月11日收市后,距离11月15日(“上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2个交易日,11月15日为“上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上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如投资者持有的“上22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2年11月15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上22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214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上2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上22转债”最后交易日(2022年11月10日)收盘价为128.33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214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上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5390590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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